時間:110年7月15日(星期四)晚上6時30分
地點:以「Google Meet」軟體視訊會議
出席:林仲豪、蔡雪苓、林金宗、伍安泰、陳寶華、王盛鐸、陳琪苗、林泓帆、李政儒、李汶宜、蔡宜均、陳佩琪、葉進祥、曾怡靜、鄭嘉慧、鄭植元、林媗琪、吳玉英。
列席:康文彬、趙培皓、謝育錚、黃逸豪、許哲嘉、賴婷婷。
主席:林理事長 仲豪 記錄:許哲嘉
壹、報告出席人數:應到20人,實到18人。
貳、主席宣布開會
參、通過本次會議議程
肆、確認上次會議紀錄【參見第311期台南律師通訊】
伍、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
一、案由:110年5月份吳岳輝等3名新會員入會同意追認案。
執行報告:同意入會,並於110年6月21日核發會員證。
二、案由:制訂社團法人台南律師公會理事會議、監事會議、理事監事聯席會議電子通訊視訊會議實施辦法案。
執行報告:已將該辦法於7月6日更新於本會官網網頁,另7月8日發文市府社會局存查。
三、案由:廢止台南律師公會會員代表選舉罷免辦法案。
執行報告:已於7月6日更新本會官網網頁。
四、案由:110年7月8、9日舉辦110年度高中法律營活動取消辦理追認案。
執行報告:本會於6月21日發文通知臺南地檢李駿逸檢察官(講師)。
五、案由:本會110年7月31日前之活動取消或暫停辦理案。
執行報告:已於6月21日於本會官網公告。
六、案由:本會111年度各委員會暨社團安排之活動計劃及經費預算審議案。
執行報告:已於6月28日電子信件通知委員會暨社團負責人。
七、案由:平民法律服務中心週年慶活動併入會員大會暨律師節慶祝活動案。
執行報告:已於6月22日召開第一次籌備會議。
陸、報告事項:
一、主席報告:
(一)近來疫情雖然稍緩,但是仍然在三級警戒狀態,大家還是要注意,勤洗手、戴口罩,保持社交距離。而全律會也有發文詢問於使用視訊法庭有無狀況,本會也有發文詢問會員,感謝各位會員之前在LINE群內踴躍分享經驗。本人認為我們還是要盡量學習如何使用U會議來進行視訊法庭,以因應將來疫情的可能變化。
(二)謝謝秘書長在6月22日召集副秘書長們,以線上會議進行今年律師節活動的規劃。
(三)本會與成大法律系合作的「律師專業實習課程」,由前理事長許雅芬律師、本人及副理事長蔡雪苓律師分別擔任授課講師,於7月1日、2日兩天以線上模式,對同學進行講授,然後同學們再分別前往講師們的事務所,分兩梯次,於七月、八月展開為期四週的實習課程。
(四)為了降低會員感染風險,本會平民法律服務中心於7月5日起開始進行電話諮詢服務,謝謝中心主任金宗常理、泓帆理事參與規劃。之後是否繼續維持電話諮詢,或恢復原來的方式,會隨時檢討。
(五)本會於徵得講師同意後,將分別在7月24日就國民法官法系列課程(二)「如何挑選國民法官-美國實務借鏡」、(三)「審理程序-開審陳述、證據調查」,7月31日就家事法系列課程(七)「繼承事件-遺產分割」,以google meeting進行線上課程,感謝學術委員會主委安泰常理規劃,及秘書處配合執行。
二、監事會報告:本月收支項目經核均相符。
三、各委員會報告:
(一)平民法律服務中心(林金宗常務理事報告)
1、本月財務收支相符。由於疫情因素,本月暫停法律服務,主要減少支出為車馬費。
2、110年7月5日後改採電話諮詢,上、下半天各一位律師幫忙,多數民眾預約後皆有照時間諮詢,效果良好。
3、法律服務採電話諮詢之方式建議續行,待7月26日後指揮中心有無解封後,視情況恢復面對面諮詢之方式。
(二)學術進修委員會(伍安泰常務理事報告)
1、110年8月28日之家事法遺囑特留分扣減權之課程取消。
2、110年7月24日為國民法官法課程、110年7月31日為家事法分割遺產課程,這兩個課程共有三堂課,均已徵得授課講師之同意改採線上授課,歡迎大家踴躍報名參加。
(三)秘書處(謝育錚秘書長報告)
1.110年6月份退會之會員共計13人。
特別會員:董德泰、蘇淑華、顧定軒、劉曦光、焦文城、劉大正、高逸軒、林芥宇、江宜蔚、莊曜隸、廖淑華、陳平如(以上12名月費已處理);陳奕勳(月費繳至108年12月)。
2.截至6月底會員總數1021人(一般會員414人+特別會員計607人)。
3.截至6月底止跨區執業人數1229人(6月跨區38人、停跨25人)。
4.已於7月8日召開第3次秘書處會議。
5.已於6月22日召開會員大會、律師節暨中心週年慶第1次籌備會。
柒、討論事項:
一、案由:110年6月份加入本會為一般會員之律師:朱冠宣律師,請追認。
決議:照案通過。
二、案由:本會110年6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,請討論。
決議:照案通過。
三、案由:本會110年8月31日前之活動取消或暫停辦理案,請討論。
決議:基於疫情考量,本會110年8月31日前之活動均延期辦理。
四、案由:全律會110年「優秀公益律師」推薦案,請討論。
決議:推薦本會法律教育宣導委員會。
五、案由:B律師事務所檢舉本會一般會員C、D案,請討論。
決議:不成立。
六、案由:民眾E檢舉本會會員F案,請討論。
決議:不成立。
七、案由:民眾G檢舉本會一般會員H案,請討論。
決議:不成立。
八、案由:民眾I投訴本會一般會員J案,請討論。
決議:不成立。
九、案由:民眾K再投訴本會一般會員L、M案,請討論。
決議:不成立。
十、案由:本會平民法律服務中心109年度10-12月、110年度1-6月財務收支決算審核案,請討論。
決議:照案通過。
十一、案由:本會平民法律服務中心111年度財務收支預算審議案,請討論。
決議:照案通過。
十二、案由:本會109年度10-12月、110年度1-6月財務收支決算審核案,請討論。
決議:照案通過。
十三、案由:本會111年度財務收支預算審議案,請討論。
決議:照案通過。
十四、案由:本會110年度工作計畫表審議案,請討論。
決議:照案通過。
十五、案由:台南地區相關日本團體拜訪提案,請討論。
決議:照案通過。
玖、自由發言
拾、散會